宋维强 / 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业领域:经济犯罪辩护、企业法律顾问、股权与投融资、公司诉讼与仲裁、金融诉讼与仲裁
联系电话:010-6427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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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
华声国际大厦22层
电子邮箱:swq@zhbin.net
宋维强律师自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自2002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先后担任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二届、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民生研究院首席法律顾问,武汉大学北京校友会法学分会副会长,龙虎山道教协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并担任众多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曾代理全国有影响的“原轻骑集团董事长张家岭涉嫌信用证诈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偷税罪案件”、“魏则西案件”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梁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特大案件,并在最高人民法院、部分省高级人民法院成功代理一些复杂的商事争议案件。
执业二十二年来,曾经办理大量知名企业、机构以及企业家等商事诉讼与仲裁、经济犯罪辩护案件。曾先后服务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所属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万隆投资有限公司、龙虎山道教协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腾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汉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事业单位。
所代理典型案例
刑事案例
·➤原轻骑集团董事长张某某(正厅级)涉嫌信用证诈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 偷税案
——被有关媒体列为2008年我国十大案件之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夏某集资诈骗案(二审)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列为2008年青岛市四大案件之一
·➤山东省某煤炭企业赵某某(正处级)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澳大利亚籍孔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外国人犯罪案件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赵某组织卖淫案
——北京市公安局查办的“2010年8、15”特大组织卖淫案件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专门报道)
·➤河南省安阳市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妨害公务、故意伤害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海市名牌大学毕业生万某某抢劫银行案
——辩护结果: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上海电视台现场直播庭审
·➤北京市朝阳区韩国籍李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将职务侵占罪辩护去除
·➤北京市朝阳区陆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辩护结果:减轻处罚,最低刑期5年基础上减轻2年,判处有期徒刑3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罗某某涉嫌3公斤海洛因贩毒案
——辩护结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综合部经理鲁某某贪污案
——辩护结果:有期徒刑七个月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张某某涉嫌诈骗案
——无罪辩护成功,检察院撤回起诉
·➤北京市怀柔区宋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
——辩护成功,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未支持公诉机关抢劫罪求刑10-12年的意见,采信了律师的辩护观点
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丽霞带领部分常委会人大代表旁听了由怀柔法院党组织成员副院长刘景文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殿云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宋维强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一起抢劫案件的庭审。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某涉嫌诽谤罪一案
——无罪辩护成功,驳回自诉人陈某某对王某某的起诉
·➤北京市海淀区周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
——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蒋某、高某、王某、王某某、高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
——辩护结果:从轻处罚
·➤北京市海淀区吕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辩护结果:从轻处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涉嫌盗窃罪一案
——辩护结果:从轻处罚
·➤河南省长垣县刘某涉嫌徇私枉法罪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投资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兼网络开发部副经理薛某与宁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某公司及该公司董事长涉嫌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挪用资金罪一案
——在一审阶段将挪用资金罪辩护成功,一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挪用资金罪判决不构罪。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某证券私募基金公司负责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在一审阶段无罪辩护成功,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梁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安徽省某涉嫌盗窃案。
——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有期徒刑四年不利局面下,一审辩护成功,法院最终判处缓刑。
·➤山东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在一审阶段轻罪辩护成功,一审法院最终判处缓刑。
民商事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某省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胜诉,撤销一审及二审裁定。(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同步视频直播
➤龙口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和解。(再审)
·➤湖北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胡某某与黄冈某化工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胜诉。(二审)
·➤北京某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昌兴钢铁配套设施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二审)
·➤兰某与寇某、耿某、高密市某置业有限公司、侯某、张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和解。(再审)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资产管理合同纠纷一案(二审)
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北京某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某钢铁配套设施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河南某投资有限公司与淮阳县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胜诉。(二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山东龙大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德盛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二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山西晋太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勤利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胜诉。(二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青岛港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呵芘日本有限会社定金合同纠纷上诉一案,胜诉。(二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兰某与寇某、耿某、高密市世佳置业有限公司、侯某、张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二审)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某与大连欣嘉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再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资产管理合同纠纷一案,胜诉。(一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等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二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委托人信托合同纠纷一案,裁定驳回银行的起诉。(一审)
各新闻媒体采访记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
1、2023年在4月7日和9月27日两次就轻罪治理问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检察日报》报道。分别在第一版和第三版。
“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维强从律师的角度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从宽”“犯罪情节轻微”和律师见证四个方面提出了不同见解,并建议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更加注重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更多运用不起诉制度,进一步明确轻微犯罪情节。”
“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维强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善于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认罪认罚案件从快、从简、从宽的处理模式,对轻罪治理成效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同时,注重逮捕、起诉、羁押必要性标准的把握,转变“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观念,防止诉讼对逮捕、羁押的过度依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华夏时报
1、2013年5月10日,华夏时报刊登了一篇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的文章——《投资理财需要加把法律的锁》。宋律师在该篇文章中就法律在实践中应当如何控制投资的风险作了系统的介绍,在法律上首先要规范投资内容的合法性,其次要保证投资行为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最后在本质上要保障投资公平。
网址:http://www.chinatimes.net.cn/article/37732.html
2、2013年5月20日,华夏时报刊登了一篇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的文章——《企业高管犯罪不容忽视》。宋律师系统的介绍了企业高管犯罪的成因以及预防刑事犯罪的方法。
网址:https://www.docin.com/p-1240111056.html
3、2013年6月21日,华夏时报刊登了一篇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的文章——《关注开发商购房合同解除权》。宋律师在该篇文章中提醒广大的购买者,在按揭买房时,如何房屋被开发商收回的风险。开发商收回房屋主要是因其行使了解除权,为避免开发商行使该项权利,导致房屋被开发商收回,第一,购房者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避免银行因购房者违约行为向开发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二,在购买房屋时,与开发商明确过户时间,避免购房者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第三,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及时与开发商、银行沟通,将损失降到最低。
网址:http://www.chinatimes.net.cn/article/37069.html
4、2013年7月26日,华夏时报刊登了一篇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的文章——《警惕集体土地的法律风险》,宋律师向企业介绍怎么预防土地租赁合同中无效的风险,第一,保证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再租赁;第二,直接租赁集体土地上合法建筑的房屋;第三,收购拥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的股权。
网址:http://www.chinatimes.net.cn/article/37732.html
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
1、2011年1月6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民生周刊》记者的采访,就新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2011年第3期《民生周刊》“非法集资不再模糊”)。
网址:http://paper.people.com.cn/mszk/html/2011-01/17/content_728245.htm
2、2013年,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民生周刊》记者的采访,就刘某与湖南涌泉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某签署的《合作协议》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2013年第19期《民生周刊》“合作背后的高利贷争议”)。
网址:http://paper.people.com.cn/mszk/html/2013-06/24/content_1259905.htm
3、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就《民生周刊》2013年第30期“浙江绍兴:现场搅拌禁而不止”接受《民生周刊》记者的采访,发表相关专业意见。
网址:http://paper.people.com.cn/mszk/html/2013-12/09/content_1361583.htm
4、2017年3月11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民生周刊》记者的采访,就民间借贷中存在的问题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2017年第6期《民生周刊》“民间借贷中追债行为需规范”)。
网址:http://paper.people.com.cn/mszk/html/2017-03/20/content_1760835.htm
新华社
1、2013年12月12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谈“《旅游法》”。宋律师表示旅游法能否持续净化旅游市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政府对新法的执行力度。
网址:http://legal.people.com.cn/n/2013/1212/c188502-23825594.html
2、2016年5月30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谈“‘医闹入刑’为何执行难”。宋律师表示医闹入刑对医闹具有积极的惩罚和威慑作用,但需要出台相应的详细司法解释,使司法机关对‘医闹’的打击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畅通医疗纠纷中医患申诉、鉴定、赔偿和解决的正常渠道;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并在法律框架下运行。
网址:http://yyh.dxy.cn/article/494559
3、2017年11月9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谈“双十一烧脑优惠是真打折还是假便宜?”双十一促销优惠不实是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宋律师表示,市场经济由市场调节,销售者根据自己的利益调整促销幅度,消费者根据促销幅度选择是否购买。但在促销费创新的同时要贴合实际,不能过度创新,把简单事情复杂化。
网址:http://www.xinhuanet.com//201711/09/c_1121931764.htm
4、2018年1月25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谈“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杨某在电梯间劝阻他人吸烟也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得到鼓励,而不是以“息事宁人”的态度通过判处补偿金的方式变相予以惩罚。
网址: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1801/25/c_1122315281.htm
5、2019年2月19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谈 “‘3倍工资’缘何难以落实?”宋律师表示主要是因为当前法律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相对于劳动者所受到的侵害力度明显不够,难以对违法的用人单位形成足够威慑。
网址: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1902/19/c_1124136817.htm
6、2024年4月2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希望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勇于维权。
“三是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表示,一些家长的损失可能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但是因为精力不足、法律知识欠缺等原因,维权能力不足。“这些消费者往往因为诉讼流程过于繁琐、维权成本过高不得不放弃维权。”宋维强说。”
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
1、2014年1月12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采访谈“地沟油案”。宋律师表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5月份,最高院和最高检出台了司法解释,针对刑法中具体几条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刑法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只要有生产、销售有毒或者有害的食品这个行为就构成了犯罪。行为犯的意思就是说,你这个事只要做了,就像抢劫一样,只要抢劫了,不管抢了多少钱,都构成犯罪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也是这样,只要生产了、销售了有毒、有害食品,不管生产了多少或者对人体造成了什么后果,都构成了犯罪,生产的金额、造成社会危害性是量刑参考的一个标准,首先是有罪,其次才谈到量刑的问题。”
网址:https://v.qq.com/x/page/u01244hh4yb.html?spm=a2h0k.11417342.soresults.dtitle
2、2014年6月15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采访谈“婴儿安全岛”的弃婴行为。宋律师表示“关于‘安全岛’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安全岛’的设立不能够阻止遗弃的行为,但是可以阻止遗弃的后果。把小孩子放在‘安全岛’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因为确定罪与非罪,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法院的审理,最后才能确定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有罪。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只能就个案谈个案,不可能打包说是所有的这些人都是不道德的、都是犯罪,那是不可能的。”
中国证券报
2020年5月18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应中国证券报邀请发表《互联网互助计划法律风险不可小视》,从互助计划与保险的区别、互助计划的法律风险以及互助计划监管体制三个方面更准确的解读互助计划相关法律性质、法律风险与监管防控。明确提出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不具有“保险”的性质,是一种用户之间的风险共担和费用均摊,是基于“帮助他人,守护自己”的互助精神,由网络互助计划平台为加入会员提供的一种互助共济机制。
网址:http://www.cs.com.cn/xwzx/jr/202005/t20200518_6057450.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国际金融报
2020年5月18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宋维强接受《人民日报》旗下《国际金融报》采访,谈此次全国两会人大审议的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解读民法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网址:https://view.inews.qq.com/a/20200518A0R2LY00?uid=&shareto=wx&devid=86AB9BC1-6796-4901-BA58-35773E686CB9&qimei=86ab9bc1-6796-4901-ba58-35773e686cb9
其他媒体
1、2010年11月18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腾讯财经连线,对国务院办公厅以(2010)5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发表了专业意见,宋律师认为该意见的出台后会出现打击内幕交易高潮,相信监管层面将在资本市场展开一场针对内部交易的专项斗争,清除一部分危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毒瘤,对股市会形成长期利好。
网址:https://finance.qq.com/a/20101119/002901.htm
2、2015年5月5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谈“韩国整形事故调查:不顾患者安全 手术像流水线”。宋律师表示到海外医疗的患者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格的机构进行咨询,并事先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一旦出现事故或纠纷,患者就可以选择在国内将代理机构作为第一被告,海外医院可以作为第二被告,在出现问题后依法进行索赔。尤其在与医院签订正规协议时,必须明确主治医生、手术项目并注明解决纠纷的途径,尽量使用银行卡结算并保留消费账单,向医院索取并妥善保管手术协议、正规发票,及有关诊疗记录,以便发生纠纷维权时能提供充足的证据。
网址: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5-05/05/c_1115174787.htm
3、2019年8月28日,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律师受邀做客北京电台直播,谈“丽江反杀案”与“正当防卫”。
网址:http://www.rbc.cn/audio/2019-08/29/cms1019108article.shtml
学术交流与合作
2023年3月,参加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轻罪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谈了对轻罪治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几个问题的思考。
其它
宋维强律师同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等论证疑难刑事案件
宋维强律师被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民生研究院聘为首席法律顾问
宋维强律师作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代表参加北京朝阳区第二届律师代表大会
宋维强律师应邀参加“2013年全国刑法学术年”,同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合影
宋维强律师应邀参加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新型检律关系研讨会议并做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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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维强律师同美国芝加哥“章莹颖被绑架案”代理律师华人王志东大律师交流,并拜访美国芝加哥律师协会
宋维强律师走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四十余年的武汉大学老学长张慜先生
宋维强律师作为律师届唯一代表应邀参加“海峡两岸暨内地中青年刑法学者高级论坛”
宋维强律师在美国洛杉矶参加武汉大学南加州校友新春聚会
宋维强律师主持第一届北京朝阳律师刑事论坛
宋维强律师被民主选举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宋维强律师被选为武汉大学北京校友会法学分会副会长
协助客户与世界汽车改装第一品牌美国西海岸公司签约
中彬律师为央企中国电子旗下企业进行《合同法》培训
中彬律师为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知识产权及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法律实务培训
宋维强律师受邀参加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直播
宋维强律师应邀参加第二届西太湖全球公司发展论坛
宋维强律师受邀参加首届“合作·共赢——珞珈全球律师论坛”
宋维强律师应邀参加“武汉大学恢复法科教育40周年纪念学术活动”,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贾宇检察长合影留念
宋维强律师参加“第十二届刑辩论坛暨2019刑事辩护高峰会”,并做主题发言
宋维强律师参加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做关于民营企业家犯罪辩护主体发言,并同陈卫东教授合影留念(1)
宋维强律师参加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做关于民营企业家犯罪辩护主体发言,并同陈卫东教授合影留念(2)
宋维强律师参加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做关于民营企业家犯罪辩护主体发言,并同陈卫东教授合影留念(3)
王胜利律师,法学学士,擅长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经济犯罪辩护等法律业务。
任晨晨律师,法学学士,同时拥有非诉与诉讼经验,从事领域:民商事诉讼与执行(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纠纷等)、刑事犯罪辩护、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业务。
周静律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在民商法硕士在职研究生。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上海团队律师、法界智慧联合创始人、中共党员。周静律师专注于民商事法律研究与实践,有九年合同诉讼、仲裁、公司治理、商务谈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经验。擅长根据案件特点设计最优争议解决方案,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司立双律师,烟台大学法学院毕业,八年执业经历。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山东团队律师。业务擅长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企业法律顾问等。
宋维永行政主任,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University of Canberra)MBA,26年金融、软件、互联网业从业经历。曾长期担任多家中国/香港/美国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企业的高管职位。在保险与银行风险合规管理、第三方支付运营与并购、互联网科技及互联网新媒体运营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联系方式:13918871481;15618383068(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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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苑茹 律师 延边大学法学学士,福建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从事领域: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案件的诉讼和仲裁: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劳动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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